上海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拟纳入蔬菜等八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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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拟纳入蔬菜等八类食品

上海福喜事件发生后,食品安全信息不够透明的现状再次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焦点。要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搭建一座信息桥梁,依旧长路漫漫。据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道,8月12日,上海市举行《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与会者针对溯源的具体品类、实施成本以及实施范围等发表了意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阎祖强在听证会上介绍,目前上海已在大米、猪肉、牛羊肉、活鸡、冷鲜鸡、绿叶菜、婴幼儿配方奶粉、葵花籽油、大豆油、淡水鱼、白酒、葡萄酒等食品中试点信息追溯管理。而此次推出的草案则将实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范围扩大到以下8大类食品: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乳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

1-120201103503306然而,这一分类却在听证会上引发热议。“为何没有水果?还有豆芽、豆制品、桶装水呢?”上海市市人大代表许丽萍提出质疑。

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代表英琰则认为8大类划分太笼统。她举例,在超市,冷鲜鸡会“化整为零”,被拆分成鸡腿、鸡翅、鸡爪、鸡胗等销售,草案提到的冷鲜鸡是否涵盖这些“零部件”呢?希望立法时配套出台一个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具体食品目录,便于生产经营者参照执行。

《办法(草案)》将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范围初步确定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加工场、进口食品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者、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食品储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等。

根据《办法(草案)》,标准化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者、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经营者应当将其经营的食品追溯信息上传至追溯系统,打印每笔交易食品的追溯单据,供消费者查询,并确保打印设备完好运行。标准化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者、超市、大卖场、食品店经营者未能向消费者提供可查询追溯信息的销售单据的,由市或者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酒类商品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蔬菜溯源困难重重

据悉,上海从2006年起就开始在部分生猪定点屠宰场、肉类批发市场以及标准化菜市场开展猪肉信息追溯试点,目前猪肉可追溯率已基本达到100%,但仍有许多品种的食品要彻底实现可追溯还很难。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代表杨峻就在听证会上坦言,蔬菜和水产品追溯起来难度最大。

他解释说,这两类产品是散装售卖,既不能像冷鲜鸡一样在预包装上打印“二维码”,也不能像生猪一样插电子耳标供扫描,即使开发出“载体”,但要在每棵青菜、每条鱼上安装,成本也过高。

此外,多名听证代表也担忧在实际操作中绿叶菜能否实施追溯管理。

“很多小贩就在路边摆摊卖菜,怎么可能做到每一棵青菜都知道是哪里来?”对此,阎祖强表示,“就是要节立法契机倒逼企业,‘散、小、乱’的供应模式不行了,应该实行规模化生产。现在上海蔬菜规模化生产程度仅50%左右,每一棵蔬菜都要追溯确实很难,但每一箱蔬菜都可追溯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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