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鲜食猕猴桃”获准出口智利!海关总署发布植物检疫要求公告
中国本是猕猴桃的故乡,
却饱受着“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尴尬
近日,国产猕猴桃于国际市场“再下一城”。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1月3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国产猕猴桃出口智利。
检疫要求规定,允许出口的鲜食猕猴桃包括中华猕猴桃、美味猕猴桃、软枣猕猴桃以及他们的杂交种。输往智利的猕猴桃果园、包装厂及冷库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并由智利共和国农业部下属的农牧局(简称“SAG”)批准。注册信息需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中国海关总署需对出口猕猴桃果园、包装厂和冷库进行监管,并在每年出口季节前向智利农牧局提供注册名单。
所有注册果园应建立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包括有害生物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果园同时需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智利农牧局提供。防治记录必须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浓度等信息。
猕猴桃加工、包装、储藏过程,须在中国海关总署官员或授权人员监管下进行。在加工包装过程中,猕猴桃须经筛选,剔除任何具有有害生物为害症状或其他品质不佳、有缺陷的猕猴桃,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包装好的猕猴桃如需储藏应立即入库,单独存放,装运过程应当注意对水果和运输工具做好防护,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检疫处理方面,来自非疫区以外地区的猕猴桃,需进行冷处理或熏蒸处理。如采用冷处理,指标为3°C(果心温度)或以下,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如采用熏蒸处理,溴甲烷熏蒸处理指标如下:
温度(°C) | 剂量
(g/m3) |
熏蒸时间
(h) |
最低浓度要求(g/m3) | |||
0.5h | 2h | 3.5h | 4h | |||
≥21.1 | 32 | 3.5 | 26 | 22 | 21 | - |
18.3-21.1 | 32 | 4 | 26 | 22 | -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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