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榴莲采摘前14天园区“新冠清零”, 5级防疫措施推动水果对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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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榴莲采摘前14天园区“新冠清零”, 5级防疫措施推动水果对华出口

泰国榴莲渐迎盛产季,将全力保障水果出口安全。据“泰国中华日报”报道,泰国当局决定采取“2P2S”措施,要求果农严格执行采摘前14天园区新冠清零以及分拣打包流程5级防疫保护。与此同时,泰国将加快与中方就开设水果出口特别通道展开磋商,为东部榴莲收割季保驾护航。

报道称,作为泰国水果在中国市场最大的集散中心,广州新发疫情引起泰国当局密切关注。由于泰东榴莲即将迎来收割季节,鉴于以往经验,突发疫情后中方会提高各大进出口货运口岸的新冠病毒检测力度。

泰国东区农业技术厅公布数据显示,2022年泰国榴莲和山竹的总产量分别为150万吨和40万吨,中国是其无可替代的出口消费市场。因此,只有在确保中国市场出口稳定的前提下,才能有计划的拓展其他目标市场。

据悉,泰国水果出口商对华出口必须要备好“三证”,分别为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检测证书以及灭菌证明。泰国农合社部和商业部商议后认为,除“三证”外,还需采取“2P2S”联防机制,自果园采摘前14天启动零新冠保障措施。

所谓“2P”即健康保护和防疫执行,在果园内增设体温检测点和清洗手脚区域,另外对进出车辆喷洒酒精消毒,同时要求工人或入园者接种完整疫苗,期间佩戴口罩作业,每周进行ATK抗原检测等。

而“2S”主要是确保分拣工厂工作人员始终保持1-2米安全社交距离,通过教学视频向企业和员工宣传新冠防疫安全须知,确保水果出口从果园,运输到工厂再分拣打包到装车封条全程都要做好安全有保障。

泰国尖竹汶农业技术厅官员透露,近期查获一批正准备出口到中国的生榴莲。初步调查发现该果园拥有GAP认证,但因违法禁止提前采摘生榴莲相关条例,将会对果园做出撤销GAP认证的处罚。截至目前为止,从已经检查的3个县中发现有3家榴莲工厂的榴莲存在质量问题。

据了解,泰国采摘并售卖未成熟榴莲涉及的法律包括刑法第271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刑法第271条与销售欺诈有关,违者将面临最高3年监禁或不超过6000泰铢(约1265元人民币)罚款,或二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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