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鲜食苹果获准出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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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鲜食苹果获准出口中国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伊朗鲜食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伊朗鲜食苹果进口。

公告显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桃实蝇、地中海实蝇、盾蚧属一种Chlidaspis asiatica、苹果蠹蛾、灰圆盾蚧属一种Diaspidiotus prunorum、桃白圆盾蚧、梨火疫病菌、苹细蛾、苹草缢管蚜及苹果黑星菌。

公共要求,伊朗输华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须经伊朗农业部审核备案,并由中国海关总署和伊方共同批准注册。输华苹果果园应在伊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输华苹果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伊方或其授权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此外,所有输华苹果需要针对实蝇进行冷处理。标准为1.11°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4天或以上;或1.67°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6天或以上;或2.22°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伊朗是全球苹果主要生产国之一,种植面积约30万公顷,主要分布在德黑兰、法尔斯、伊斯法罕、呼罗珊、哈马丹、巴赫塔里等省份。统计显示,2021至2022年产季,伊朗共向全球27个国家出口超88万吨苹果,总价值约3.3亿美元,出口国家包括俄罗斯、阿富汗、印度、阿联酋、伊拉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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