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砂糖橘“低价陷阱”!标价“14.6元10斤”,实际只是1斤试吃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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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砂糖橘“低价陷阱”!标价“14.6元10斤”,实际只是1斤试吃装

水果电商销售,套路层出不穷。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馈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砂糖橘时遭遇“低价陷阱”,宣传页面标价14.6元10斤的砂糖橘,实际只是1斤试吃装,真实购买价格远高于店铺宣传页标识价格。

报道称,某电商平台一商家宣传页面打出“正宗广东砂糖橘,现货10斤”标语,下方标注“限时价新客14.6元”。可当消费者点进去购买时才发现,所谓14.6元实则只是1斤试吃装最多可选择的9斤精选装,价格为45.56元。商家对此解释:“下单需要选择规格,很抱歉造成您的误解。”

消费者表示,自己在网购时总能看到这样的销售套路,商家将最便宜的价格放在首页显示,实际点进去则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某电商平台销售某知名品牌羽毛球拍,标价显示38.88元,点进页面才发现,38.88元是羽毛球的价格,实际球拍价格则要上百元。还有消费者表示,商家为了引流做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却浪费了大家的购物时间

据了解,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消委会对19家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体验调查,发现有11家平台存在低价诱导问题。“黑猫投诉”中,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商家低价引流问题。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商家低价引流高价出售,实质上是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当消费者向平台提供受商家欺诈的初步证据时,或者平台明知商家有侵权行为时,平台应防止侵权行为持续进行,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平台应认真审核商家资质征信,向消费者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等信息,发现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如屏蔽、下架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平台及商家的监管力度,从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当消费者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保留购买记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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