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果”的身世之谜!每公斤人民币248元,买得亏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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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果”的身世之谜!每公斤人民币248元,买得亏不亏?

“麒麟果”,说白了就是黄皮火龙果,

因为它表面金黄,十分讨喜,

且在国内市场颇为罕见,

这才被贴上了“神秘”、“稀有”的标签。


近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天猫某旗舰店销售虚假标签“麒麟果”案件——明明是不折不扣的“中国产”,却硬要把“故乡”包装成哥伦比亚,每千克售价高达人民币248元,简直是吹牛不上税,不怕风大闪到舌头。

据“胶东在线”报道,涉事水果旗舰店号称天猫水果经营第一店,每年经营额以数亿元计数。今年4月,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该旗舰店涉嫌销售来路不明的哥伦比亚麒麟果,每千克售价为人民币248元。

经过调查,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该旗舰店销售的麒麟果从上海进货,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也未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不能提供该批麒麟果的入境检疫检验记录等

值得一提的是,经中国水果门户查询《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发现,哥伦比亚目前仅有香蕉一种水果获准对华出口,而此次涉案的麒麟果并未名列其中

这意味着,上述天猫旗舰店对外销售的麒麟果,只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是通过走私渠道非法进境销售;或者是国产冒充进口,“李鬼冒充李逵”

果不其然,经过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涉案水果旗舰店终于承认,这批麒麟果其实产自中国国内,只是为了提高售价及销量,便在天猫网页堂而皇之标注了“哥伦比亚”麒麟果的字样,产地一栏也被大言不惭写成了“哥伦比亚”。

只可惜,“说瞎话”虽然只是一瞬间,但由此付出的代价却要沉重许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要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及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违者将被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且会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会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这属于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去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接受服务或商品的三倍。

需要指出的是,如此明目张胆地滥竽充数,在当前市场中早已屡见不鲜。小编于国内某宝随手输入“哥伦比亚麒麟果”进行搜索,发现符合条件的商家不在少数。

有些网络卖家,甚至在宣传页中暧昧地标注“哥伦比亚品种”字样,但是细问之下,仍然坚称水果都是国外进口。也有一位卖家表示,店内出售的麒麟果确为哥伦比亚进口,所以价格较之国产高出不少,不过由于该店只是市场中拿货销售,具体这批果子经何途经进口至国内,他也不太清楚

某法律专家对此表示,倘若这些“洋水果”涉嫌非法走私入境,情况将更为严重,或因数额较大构成刑事犯罪。偷逃应缴税额在10万以上不满50万以下的,会被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偷逃税额在50万以上不满250万的,会被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果达到250万以上的偷逃税额,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备注:题图无关;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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